Canberra Matrix评分标准
| 评分项 - 飞出国 | 选择项 - flyabroad | 分数 |
| 当前ACT居住情况:过去8年中在堪培拉生活的时间 注: 银行对账单必须能证明申请人登陆堪培拉及在堪培拉居住的时间; 可以在澳大利亚其他州或海外度假,不得超过6周/年; 必须在附件D的“ACT居住摘要”总记录离开ACT的任何一段时间(7天或更长时间); 在不影响ACT居住的情况下每周可在澳大利亚其他州学习1或2天; 如果在其他州工作或每周在其他州学习超过2天,则这段时间不被视为ACT居住; 住在距离ACT30分钟车程的范围内是可以被接受的; ACT居住时间可以为累计时间。 | 5年以上 | 25 |
| 4-5年 | 20 | |
| 3-4年 | 15 | |
| 2-3年 | 10 | |
| 1-2年 | 5 | |
| 1年以下 | 0 | |
| 主申英语水平 主申必须具备有效的英语考试成绩 | Superior - 雅思4个8 | 15 |
| Proficient - 雅思4个7 | 10 | |
| Competent English - 雅思4个6 | 0 | |
| 副申英语水平 副申必须具备有效的英语考试成绩 | Superior/proficient - 雅思4个8或4个7 | 5 |
| 雅思4个6 | 0 | |
| 不适用 | 0 | |
| 提名职业在当前ACT州担保职业列表上的状态 | 提名职业在ACT Critical Skills List之上 | 20 |
| 提名职业不在ACT Critical Skills List之上 | 0 | |
| 小企业主(在ACT注册经营企业,持股至少51%) 经营活动必须在ACT,不可以是在澳洲其他州或者境外; 近12个月企业的年营业额达到20万澳币(或者按照比例近6个月营业额达到10万澳币); 企业必须是盈利的; 企业支付给申请人的税前薪资需达到: - 190担保:近6个月至少26000澳币; - 491担保:近3个月至少13000澳币; 至少雇佣一名澳洲公民、永居或新西兰公民为企业持续工作13周(每周至少20小时); 可以雇佣多名员工,工作不必须是持续的,工作不可以是同时进行的; 雇佣必须遵守澳洲法律; 雇佣必须居住在堪培拉; | 自创建或购买之日起,企业已在堪培拉积极经营至少12个月 | 20 |
| 自创建或购买之日起,企业已在堪培拉积极经营至少6个月 | 10 | |
| 不适用 | 0 | |
| 当前ACT工作时长:过去2年中为ACT雇主工作时间 注: 可以从事任何职业,工作不必是持续的; 工作不必是全职的或长期的,每周至少工作20小时; 申请人可为不同的ACT雇主工作,也可以是具备ABN的自雇人士或经营小企业; 自雇人士近两年的税前收入必须超过每周520澳币。 | 工作12个月以上 | 10 |
| 工作6-12个月 | 5 | |
| 不适用 | 0 | |
| ACT工作 -- 技能等级 当前ACT工作必须: 是在递交Matrix评分前近三个月内从事的工作每周必须至少达到20小时; 工作必须是连续的,无薪假期不符合资格; 工作不必是全职或长期的,但必须每周至少工作20小时; 税前收入:雇员时薪不低于26澳币(不包括临时额外薪金);小企业主近三个月的收入不低于13000澳币;自雇人士每周收入不低于520澳币; 申请人可为不同的ACT雇主工作,也可以是经营小企业或者自雇,但必须为同一职业及相同的技能等级; 申请人必须具备与当前职业相关的高等教育学历,学历必须是在工作之前获得的,RPL证书不被认可为高等学历; 申请人的技能工作经验必须在EOI中有所记录。 | 提名职业在ACT Critical Skills List,职业必须在EOI中记录为相关 | 20 |
| 申请人为由ACT雇主担保的457/482签证持有人,职业必须在EOI中记录为相关 | 15 | |
| 从事ACT Critical Skills List之上的职业但非提名职业 | 10 | |
| 从事ANSCO技能等级1-3的职业 | 5 | |
| 不适用 | 0 | |
| 副申工作:副申当前正在ACT或周边通勤地区工作 注: 递交Matrix评分前近三个月每周至少工作20小时; 工作必须是连续的,任何无薪假期不可计入; 工作不必是全职或长期的; 具备至少雅思4个6的competent英语成绩,或持有澳洲护照; 可以为多个雇主工作,也可以是具备ABN的自雇人士; 雇主必须提供法定声明,证明其工作真实岗位; 自雇人士每周的税前收入需超过520澳币;且企业已在堪培拉积极经营至少12个月; | 所从事的工作在ACT Critical Skills List之上,具备当前职业的技能评估,税前收入不低于时薪26澳币; | 15 |
| 具备与当前职业相关的职业评估,税前收入不低于时薪26澳币; | 10 | |
| 当前正在堪培拉从事任一职业的工作 | 5 | |
| 未满足三个月工作要求,但具备澳洲高等教育学历(3年大专、学士学位、硕士或博士),并且具备雅思4个6的语言水平或持有澳洲护照 | 5 | |
| 不适用 | 0 | |
| 高等教育学历 (澳大利亚其他州或海外学历) | 博士 | 20 |
| 硕士 | 15 | |
| 本科或三年制大专 | 10 | |
| 至少两年全日制学习取得的文凭 | 5 | |
| 不适用 | 0 | |
| ACT高等教育学历 注: 过去8年中在ACT高等院校学习CRICOS注册课程或参加专业年课程的时长; 必须能够出具ACT教育机构证明学习时间及地点的信函; 学习期间必须居住在堪培拉,不认可远程或线上课程; ACT的专业年符合一年的学习标准; 2个或2个以上课程,包括1个专业年,只要课程不是同时进行的, 就可以作为ACT学习时长的证据; 课程不必须是连续的。 | 四学年或以上学习 | 20 |
| 三学年学习 | 15 | |
| 二学年学习 | 10 | |
| 一学年学习 | 5 | |
| 不适用 | 0 | |
| 堪培拉资产 申请人(及其配偶/伴侣,如适用)已在ACT投资至少$250,000购买 住宅或商业用地(仅购买土地不符合这一标准); | 至少$250,000投资ACT住宅或商业地产 | 5 |
| 不适用 | 0 | |
| 近亲属关系 申请人有在堪培拉居住2年的近亲属; 近亲属包括主申或其配偶的配偶/伴侣、父母、子女、兄弟姐妹或祖父母 | 配偶/伴侣、孩子为澳洲公民或永居居民 | 20 |
| 父母、祖父母或兄弟姐妹为澳洲公民或永居居民 | 10 | |
| 不适用 | 0 | |
| 评分项 - 飞出国 | 选择项 - flyabroad | 分数 |
| 过去八年中在ACT居住或逗留时长 注: 银行对账单必须能证明申请人登陆堪培拉及在堪培拉居住的时间; 堪培拉之旅的定义是至少连续入住七晚。 | 5年以上 | 20 |
| 3-5年 | 15 | |
| 1-3年 | 10 | |
| 堪培拉旅行 | 5 | |
| 提名职业是否在ACT Critical Skills List之上 | 是 | 20 |
| 否 | 0 | |
| 主申英语水平 主申必须具备有效的英语考试成绩 | Superior - 雅思4个8 | 15 |
| Proficient - 雅思4个7 | 10 | |
| Competent English - 雅思4个6 | 0 | |
| 副申英语水平 副申具备有效的英语考试成绩或持有澳洲护照 注: 澳洲护照只等同于雅思4个6的语言成绩,无法获得加分 | Superior/proficient - 雅思4个8或4个7 | 5 |
| 雅思4个6 | 0 | |
| 申请人是否持有ACT工作offer 申请人持有真实全职提名职业的ACT工作offer; 工作岗位在堪培拉且至少能持续六个月; 雇佣条款必须符合澳洲法律; 雇主不是在家、在线或服务式办公室进行贸易; 雇主必须能接受职位与企业业务的相关性; 雇主必须证明该职位在过去三个月内已发布过广告, 并且无法从本地劳动力市场招聘到合适人选。 | 是 | 20 |
| 否 | 0 | |
| 相关工作经验 注: 工作经验必须与ACT经济相关; 必须有有效的职评,显示工作经验时间 相关工作经验必须记录在EOI系统之中。 | 8-10年工作经验 | 20 |
| 5-8年工作经验 | 15 | |
| 3-5年工作经验 | 10 | |
| 配偶/伴侣的工作能力 在过去12个月内至少工作了6个月,并且; 满足雅思4个6的英语水平或持有澳洲护照。 | 正在从事的职业在ACT Critical Skills List之上并且持有有效的职业评估函 | 15 |
| 正在从事ANZSCO技能等级1-3的职业并且持有有效的职业评估函 | 10 | |
| 正在从事ANZSCO技能等级1-3的职业并且拥有澳洲或境外高等教育学历 | 5 | |
| 学历水平 注: 学历必须是记录在EOI系统之中的; 如职业评估机构已对学历进行评估, 不等同于澳洲学历框架水平, 只能按照评估的水平申报。 | 博士 | 20 |
| 硕士 | 15 | |
| 本科或技工证书--至少三年全日制连续学习 | 10 | |
| 高等教育文凭--至少两年全日制连续学习 | 5 | |
| ACT高等教育学历 注: 过去8年中在ACT高等院校学习CRICOS注册课程或参加专业年课程的时长; 必须能够出具ACT教育机构证明学习时间及地点的信函; 学习期间必须居住在堪培拉,不认可远程或线上课程; ACT的专业年符合一年的学习标准; 2个或2个以上课程,包括1个专业年,只要课程不是同时进行的, 就可以作为ACT学习时长的证据; 课程不必须是连续的。 | 四学年或以上学习 | 20 |
| 三学年学习 | 15 | |
| 二学年学习 | 10 | |
| 一学年学习 | 5 | |
| 近亲属关系 申请人有在堪培拉居住2年的近亲属; 近亲属包括主申或其配偶的配偶/伴侣、父母、子女、兄弟姐妹或祖父母 | 亲属为澳洲公民或永居居民 | 20 |
| 亲属为临时居留签证持有人 | 5 | |
| 堪培拉资产 申请人(及其配偶/伴侣,如适用)已在ACT投资购买 住宅或商业用地(仅购买土地不符合这一标准); 在过去六个月内申请人在堪培拉拥有自己的公司, 至少持股51%,其企业是盈利的。 | 至少$250,000投资ACT住宅或商业地产 | 10 |
| 在过去六个月内至少有$100,000的营业额 | 10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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